2020年吉林省临床检验中心督导检查样本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0-14
吉林省临床检验中心于2020年10月下旬对全省参加临床检验项目室间质评的实验室发放督导检查样品。具体要求如下:
1、发放的督导样品与您实验室参加2020年全省室间质评目相同,每个项目为3个编号(凝血试验为两个编号)。
2、收到督导样品后保存方式、实验操作方式同室间质评样品。
3、回报数据及查询方式:登录吉林省临床检验中心官网http://www.jlpccl.com/左侧“质评回报”输入实验室编号和密码后,点击“督导检查回报相关”中“数据上报”中按照各项目试剂瓶上编号回报数据。
4、回报数据时间:
所有项目:2020年10月21日-10月28日。
2020年临床微生物督导样本检测须知
1、 样本编号:本次给你室发放的督导样本编号由小到大,以下按照编号由小到大依次简称为1、2、3,仅为方便说明以下内容,不作为结果报告样本编号;结果报告时务必按照管上的编号报告。
2、 样本说明:
编号 | 标本来源 | 诊 断 | 试验说明 |
1(混合菌、鉴定) | 粪便 | 腹痛、腹泻 | 鉴定主要病原菌 |
2(鉴定+药敏) | 脑脊液 | 化脓性脑膜炎 | 鉴定病原菌并对其做药敏试验 |
3(鉴定) | 血 | 菌血症 | 鉴定病原菌 |
3、药敏试验药物:青霉素、头孢噻肟、头孢曲松、美罗培南、万古霉素。
4、质控品保存及处理方法:收到样品后,放冰冻-20℃或更低温冰箱中保存。因为菌管无真空,不可反复冻融,以免菌株死亡。
5、网络上报结果与成绩查询:按照项目分别报告菌株鉴定和药敏试验结果并查询。
6、其它注意事项,请参见2020年微生物室间质评须知
原件下载:2020年吉林省临床检验中心督导检查样本检测通知.pdf